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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康锅炉厂-周口市远大太康锅炉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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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动态

燃气直流蒸汽发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
时间:2021-8-26作者:admin

蒸汽发生器安 装 说 明

一、前言

该说明书是根据本公司生产的YD系列燃油、燃气蒸发器而编制的,可作为现场安装时的技术指导性文件。

安装具体要求如下:

① 锅炉的安装应遵循TSG G0001-2012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有关蒸汽锅炉的要求及JB/T10094-2002《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》、TSG G0002-2010《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》、GB50273-2009《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、《安装与使用说明书》;

② 蒸发器容水量≤30L根据《锅规》第1.3条无需办理使用登记证无需办理告知手续。

二、安装说明

    锅炉安装工程的准备工作是影响整个工程质量、进度及经济性的主要环节;同时由于该项工作的复杂性,必须细致地进行预先计划和编排,才能使安装工作顺利进行。

1人员和技术准备

⑴人员组织准备

①组织专业安装班子;

②组织人员学习安装技术措施、安全技术措施及TSG G0001-2012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有关蒸汽锅炉的要求,并熟悉锅炉安装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和JB/T10094-2002《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》、GB50273-2009《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;

⑵各种技术措施的编排准备

①安装技术措施(根据安装说明、安装的经验和各工地的具体情况编制);

②安全技术措施;

③安装进度表;

④冬季施工的防寒措施。

2地基、工作现场、工具的准备

⑴按地基要求检查基础情况,并清理干净、修正缺陷,在基础上画出基准线。

     ⑵清理和布置施工现场,应考虑运输方便,考虑安装的先后次序,零部件和辅机分类存放。

     ⑶根据安装工作需要,作出所需工具的详细计划。

3清点、检查、卸车

     ⑴根据我公司的出厂清单进行零部件清点检查工作,并检查蒸发器在运输途中是否有损坏、变形等现象。

     ⑵蒸发器在起吊时,首先应根据蒸发器重量准备起重工具,一般锅炉系两点起吊,两个吊耳在锅炉上部,起吊钢丝绳尽可能长一些,尽量减少起吊时钢丝绳引起的水平分力。

4蒸发器的安装

⑴根据锅炉基础的要求,预制基础。

⑵根据要求将锅炉安装就位,找平、固定。

5燃烧器的安装

将燃烧器固定在锅炉前端的接口法兰上。

⑴燃油系统安装

   ①接好供回油管,注意油管应松弛连接,不要拉的太紧,并保证燃烧器转动不受影响,以及开启前门时不受影响。

②过滤器的安装

  应在油泵前加装一个过滤器,油路系统至少实现二级过滤。

     ③燃料系统安装

    根据锅炉房布置图纸,将燃料系统安装就位,并接好管路。

⑵燃气系统安装

     ①根据燃气性质选用合适的燃气管道,燃气配件管道应与燃烧器标定的最大接口压力相匹配,送气管道必须至少比燃烧器配件管道大一号。

②燃气管道必须进行密闭性测试(详见燃烧器说明书)。

     ③燃气调压阀只能装入水平的燃气管道中,且调压阀通气口上应加装一泄气管,泄气管接口尺寸见相关厂家的《燃烧器说明书》。

④根据燃气管理机构要求,安装气量计;

6管道、阀门、仪表和附件的安装

 ⑴按照管道、阀门、仪表图纸进行安装。电动泵固定在适当的位置,并应浇制好基础,接通电源后试运转,所有阀门安装前要清洗干净。

⑵安全阀宜在水压试验后安装。安全阀应接装排汽管,将汽导向锅炉房安全处。安全阀应铅直安装,导向管上不允许安装阀门。

⑶排污管接到排污箱或其它安全之处,管道应固定,防止排污时发生反击烫伤等事故。

⑷出汽阀以外的蒸汽管由使用单位配接,在出汽阀管道上至少有一个弯头,否则应加装伸缩管,管道外壁应予保温。

⑸水位表与蒸发器正常水位线标高偏差为±2mm。应准确标明最高安全水位、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标记。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须接入安全处。连接管应尽量地短,应能保证水能自由流行。水位表和蒸发器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,应装有阀门,锅炉运行时阀门必须处于全开位置,不得漏水。水位表处必须安装照明设备,以便于观察。

⑹压力表安装好后,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,以示锅炉最高许可工作压力。压力表拷克工作灵活,不得漏水,疏水应畅通,压力表管禁止保温。

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严禁使用:

①玻璃面破碎或表盘刻度不清。

②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期限。

③表面泄漏或指针跳动。

④有限止钉的压力表,在无压时,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;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,在无压时,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。其他影响压力表指示的缺陷。

⑻水循环系统安装按设计部门提供的系统图进行设计及安装。

⑼供水管道和出汽管道由用户自配。出汽管道外壁应予保温,保温厚度应根据保温材料和水温确定。

冷凝水接管应根据总图尺寸要求连接到排污地沟中去。

锅炉自动控制箱按照控制箱图纸、技术文件和电气线路图进行安装。电缆管道预先按图纸要求进行预埋穿线,接线安装后,应进行调试检查各方面动作是否正确。

7保温

保温应符合TSG G0002-2010《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》第十三条规定:锅炉炉墙、烟风道、各种热力设备、热力管道以及阀门应当具有良好的密封和保温性能。当周围温度为25℃时,距门(孔)300mm以外的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℃,炉顶不得超过70℃,各种热力设备、热力管道以及阀门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℃。

8水压试验

    蒸汽锅炉总装完成后,应进行水压试验,试验压力见“受压元件的检查和水压试验”章节,试压时,周围空气不低于5,水温不低于露点温度。稳压时间20分钟;试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,水压试验后无残余变形为水压试验合格。


9.烘炉和煮炉

说明: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,经检验和试运转后,证实各部件具备安全工作的条件,即可开始烘炉与煮炉。

特别提示:

不按规定的方法烘炉,会使炉墙开裂、变形、塌落,影响锅炉安全运行!!

煮炉不符合要求,将腐蚀受压元件,危害锅炉安全运行,影响锅炉使用寿命!!

锅炉任何时候点火(包括烘炉,煮炉)前必须开启给水泵!!

(一)烘炉:

烘炉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

(1).锅炉及其水处理、供水、排污、送(油)气、照明等系统均已安装完毕和水压试验合格。

(2).防腐和保温结束,并经漏风试验合格。

(3).锅炉的压力表、测温仪表等烘炉用热工和电气仪表均应安装和试验完毕。

(4).锅炉给水应符合GB/T1576-2008《工业锅炉水质》的有关规定。

(5).管道、烟道、阀门均应标明介质流向、开启方向和开启高度。

2.烘炉方法及注意事项:

(1).关闭出水阀,把配好得药液一次注入蒸发器内。开启一只安全阀,让蒸发器内空气向外排出。

(2).将已处理好的水通过冷凝器注入锅炉内,上升速度要缓慢。上水时间在夏季不少于1小时,冬季不少于2小时。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℃,让锅炉水位升至锅筒水位表2/3之处,关闭给水阀门,待锅内水位稳定后,观察水位有否降低,并检查锅炉手孔盖、法兰接触面及排污阀、冷凝器等是否有漏水现象,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。

(3).开启点火门,使燃烧器保持小火开始燃烧。

(4). 锅内保持不起压力,如果压力升高到0.1MPa时应立即将安全阀打开,水位下降应立即进水。

(5).在用小火烘烤4~6天后。可以适当加大燃烧器的燃烧火焰。在整个烘炉过程中,火焰不应时断时续,温度必须缓慢升高,尽量减减少各部分温差,膨胀均匀,以免炉墙烘干后失去严密性。

(6).如炉墙特别潮湿,最好让其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,再进行烘炉。

(7).烘炉时间与炉墙结构、干湿程度有关。若炉墙潮湿,气候寒冷,特别是雨水较多季节,且空气潮湿,烘炉时间还应适当延长。

(8).烘炉时,应注意升温速度不易过快,尽量做到升温均匀,防止升温速度过快使炉墙开裂、变形,并应密切注意炉墙有无开裂、塌落现象。

(9). 烘炉烟气温升应在过热器后或相当位置进行测定的温度测定;其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)重型炉墙第一天温升不宜大于50℃,以后每天温升不宜大于20℃,后期烟温不应大于220℃;

2)砖砌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80℃,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℃;

3)耐火浇注料炉墙温升每小时不应大于10℃,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℃,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。

(10).当炉墙特别潮湿时,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,并应该延长烘炉时间。

(11). 蒸汽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)采用0.3~0.4MPa 的饱和蒸汽从水冷壁集箱的排污阀处连续、均匀地送入锅内,逐渐加热锅水;锅水水位应保持在正常位置,温度宜为90℃,烘炉后期宜补火焰烘炉。

2)应开启烟、风道的挡板和炉门排除炉内湿汽,并使炉墙各部位均能烘干。

(12). 烘炉时间应根据锅炉类型、砌体湿度和自然通风干燥程度确定,散装重型炉墙锅炉宜为14~16 天;但整体安装的锅炉,宜为4~6 天。

(13).烘炉时,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膨胀情况。当炉墙出现裂纹或变形迹象时,应减慢升温速度,并查明原因后,应采取相应措施。当影响烘炉正常升温的主要设施发生故障时,应停止烘炉,并应待故障处理完后再继续烘炉。

(14).锅炉经烘炉后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)当采用测温法时,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、炉排上方1.5m~2m 处,或燃烧器上方1m~1.5m 处,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m 处的温度、应达到50℃,并应维持48h;或测定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、应达到100℃,并应维持48h。

2)取样(点)部位:

3)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、炉排上方1.5m~2m 处,  

4)或燃烧器上方1m~1.5m 处和过热器两侧墙的中部

5)取样数量:取粘土砖、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各50g ;

6)合格标准:其含水率应小于2.5%。

不按规定的方法烘炉,会使炉墙开裂、变形、塌落,影响锅炉安全运行。

烘炉升温速度见下图:












(二)煮炉

 ⑴新锅炉使用前,必须煮炉,向炉内加入氢氧化钠(NaOH)和磷酸三钠(Na3PO4)配置好的溶液。

配方见表1


药 品 名 称

加药量(Kg/m3水)

铁锈较薄

铁锈较厚

氢氧化钠(NaOH

2~3

3~4

磷酸三钠(Na3PO4

2~3

2~3

表 1

注: ①药量按100%纯度计算;

②无磷酸三钠时,可用碳酸钠代替,数量为磷酸三钠的1.5倍;

③可单独用碳酸钠煮炉,其数量为6 Kg/m3水。

⑵药品应溶解成溶液后方可加入锅炉本体中,配置和加入药液时,应采取安全措施。加药时,打开循环阀,不开启循环泵,只有炉体本身煮炉;开启燃烧器,锅炉加热炉水温升到90后,应将火力控制在最小,且炉水温度不超过95

⑶煮炉期间,应定期从锅筒取水样,进行水质分析。当炉水硬度低于45mol/L时,应补充加药。

⑷煮炉结束后,应交替进行持续上水和排污,直到水质达到运行标准;然后应停炉排水,冲洗锅炉内部和曾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,并应清除锅筒内的沉积物,检查排污阀,无堵塞现象。

    ⑸煮炉后检查锅筒和管子,锅筒内壁和管子应无油垢;擦去附着物后,金属表面应无锈斑。

10锅炉总体验收

 ⑴总体验收完毕,锅炉即可投入使用;

 ⑵请用户注意蒸发器不得超压使用。



使 用 说 明

一、前言

蒸发器运行是否正常,直接关系到蒸发器的经济性、安全性和使用寿命,要使蒸发器能安全地运行,必须有正确的、全面的锅炉运行和操作规程的技能,锅炉运行人员必须持有锅炉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锅炉运行操作证,才能操作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锅炉使用使用过程中维护和检修也是一项重要工作,为延长锅炉设备的使用寿命,在锅炉运行中必须制定切合实际的锅炉运行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。

本说明书作为锅炉使用单位编制锅炉运行操作制度的参考资料,如有与上级部门颁发的规定、法规不符时,均以国家规定为准。

二、使用说明

1锅炉结构简介

    YD系列卧式燃油、燃气蒸发器,使用燃料为轻油、重油和城市煤气、天然气等燃料,用户可根据燃料的种类订货时注明。

YD型燃油气蒸发器采用卧式标准三回程结构形式,燃烧方式采用微正压燃烧。蒸发器本体由上集箱、下集箱和两回程烟管组成。蒸发器内装有汽水分离装置和给水装置,下部装有定期排污装置。燃料在燃烧器内与空气混合后被电子点火棒点燃,喷入炉胆中燃烧,高温烟气由炉胆进入两级对流管束,最后由后烟箱通过烟囱排向大气。

⑵控制系统具有如下功能

①温度测量系统

②燃烧控制系统

③水位控制系统

④压力控制系统

2使用管理

   锅炉的“使用管理”应符合“TSG G0002-2010 《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》 第四章”的规定。规定如下:

第三十二条  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。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具备锅炉相关专业知识,熟悉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、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。

   第三十三条  锅炉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并且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。节能管理有关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

⑴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;

⑵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,并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且存档;

⑶锅炉燃料入场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,并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燃料;

⑷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;

⑸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;

⑹锅炉水(介)质处理管理制度;

⑺锅炉操作人员、水处理工作人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,锅炉作业人员锅炉经济运行知识的教育培训、考核工作计划,并且有培训、考核记录。

第三十四条  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能效考核、奖惩工作机制

第三十五条  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、仪表、装置、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,发现异常情况时,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。

第三十六条  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。重点检查和监测的项目,包括锅炉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,燃料消耗量,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,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,排烟温度,炉墙表面温度,以及系统有无跑、冒、滴、漏等情况。

第三十九条  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、热负荷的变化,及时调度、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,有条件的锅炉房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。

第四十条  电站锅炉的正常排污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⑴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凝汽式电站锅炉不高于1%

⑵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供热式电站锅炉不高于2%

⑶以软化水为补给水的供热式电站锅炉不高于5%

第四十一条  工业锅炉的正常排污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⑴以软化水为补给水或者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工业锅炉不高于10%

⑵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工业锅炉不高于2%

第四十二条  锅炉水(介)质处理应当满足锅炉水(介)质处理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。

3操作前准备

⑴各有关操作人员必须清楚本炉的工作原理,各配件的位置功能,工作程序及方法。

⑵操作前必须检查各辅机设备运转是否正常。

     ①泵的检查

接通电源,启动水泵,观察水泵运转方向是否正确,否则重新接线。

     ②燃烧器检查(详见燃烧器调整一节)

⑶检查各阀门,明确其开启、关闭正常。

⑷检查各电路连接是否正确。

4燃烧器的调整

⑴燃油燃烧器的调整

①查供回油管是否正确连接。

②在锅炉满水状态下,启动燃烧器,将燃烧控制程序运行。首先是预鼓风扫气时间,以吹净炉膛的残存油气,防止点火时发生爆炸。扫气时间过后点小火,经设定的时间后再开大火,锅炉即正常燃烧。

③正常燃烧后,按说明书要求调整油压。

④调整风门位置,以看不到冒烟为止。

⑵燃气燃烧器调整

     ①检查气路连接情况,将燃气压力开关压力降到最小;

     ②在锅炉满水状态下启动燃烧器,将首先进行预鼓风扫气,同时进行密封性试验,接着点火;

     ③正常燃烧后,按燃烧器说明书要求调节燃气压力;

     ④调整配风量。

5蒸汽系统调整

警示:不按规定调整安全阀,会导致锅炉爆炸!!!

⑴按蒸汽系统设计图样,检查管路连接情况,并打开系统阀门;

⑵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。

①安全阀的调整:拆去开口销,除去顶盖,拧动六角锁紧螺母,然后拧动调节螺杆,使弹簧放松或拧紧,来达到安全阀要求的排汽压力,调整后拧紧螺母,再将其余零件装妥。

②安全阀的整定压力,根据锅炉的工作压力依照下表的规定来调整安全阀的整定压力。

③所有安全阀经校验后不许乱动。

④在校验安全阀时,锅炉内水位应较平常水位略低,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。

⑤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分,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控制杠杆。

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运行。并且严禁超压使用。


安全阀的整定见下表:

名称

额定蒸汽压力(MPa

安全阀的整定压力

蒸汽锅炉

0.8

工作压力+0.03MPa

工作压力+0.05MPa

0.8P5.9

1.04倍工作压力

1.06倍工作压力

注:①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。

    ②表中的工作压力,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。

    ③安全阀应无漏气和冲击现象。

    ④上述工作合格后,锅炉应全负荷连续试运行4~24小时,试运行过程中应注意检查,以各种部件和附属设备均运行正常为合格。

注:安全阀整定压力值见相应管道阀门仪表图内整定值表中的相关数值。

⑶向系统和锅炉注水,注水应根据水位计调整到最佳水位,锅炉达到一定压力后才能使用;

⑷当锅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,准备向外供汽,供汽前锅内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,供汽时炉膛内燃烧应稳定。

供汽时应将总汽阀微开启,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,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,泄出冷凝水,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、直径、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,一般不少于10分钟,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,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停止暖管,并解除故障和缺陷,等管路已热,管路冷凝水逐步减少后,方可全开总汽阀。开启时宜缓慢进行,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有否特殊情况,如有应立即检查,必要时停炉检查。总汽阀完全开启后,应将总汽阀轮退还半圈,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等缺陷。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、阀门、仪表有无漏气等情况、工作是否正常。为防止吊水(蒸汽带水),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淹没玻璃管,同时总汽阀不应开的过大,一般控制在1~2圈之间,在燃烧情况正常下,即可达到额定出力。

6锅炉的正常运行

警示:不按规定排污,会导致上集箱鼓包、引起爆管直至蒸发器过烧、裂纹、爆炸!!!

警示:压力表、水位表、安全阀的运行管理及操作不当,会导致锅炉爆炸!!!

蒸发器运行时要求做到,蒸发器水位正常,蒸汽压力稳定。保持锅炉房的整洁,做好交接班工作,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,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,确保安全可靠,防止事故发生,注意节约燃料,司炉工应定期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水平。

⑴给水要求:

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,并符合GB/T1576~2008《工业锅炉水质》要求。

⑵锅内水位:经常注意锅内水位变化,使其保持在正常水位±50毫米的范围内,不得高于最高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,水位表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,如水面静止不动,则水位表内可能有堵塞情况,应立即进行冲洗。

⑶水位表:

每班应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,经常保持水位表玻璃清洁,确保水位清淅正确可靠。如发现玻璃垫圈漏水、漏汽时,应立即填料。如玻璃模糊不清,或水位线看不明确,虽经冲洗仍没有效果时,应予更换。水位表与锅筒正常水位线标高偏差为±2mm。应准确标明最高安全水位、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标记。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须接入安全处。连接管应尽量地短,应能保证水能自由流行。水位表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,应装有阀门,锅炉运行时阀门必须处于全开位置,不得漏水。水位表处必须安装照明设备,以便于观察。

⑷给水设备:

①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,应在交接班时开车检验,如有故障立即进行修理。

②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,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。

⑸蒸汽压力:

经常注意压力变化,尽可能保持锅内压力稳定,勿使压力超过最高工作压力。

⑹压力表:

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,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,如发现压力表损坏,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。为保证压力表正确性,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,其检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,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,压力表的刻度盘上应划红线指示,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,压力表精度不小于2.5级。

⑺安全阀:

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。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,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的柄,每隔2~4星期应升高压力一次,做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。

⑻排污阀:

一般给水内含有或多或少的矿物质。给水进入锅炉,汽化后,矿物质滞留在锅炉内,浓缩到一定程度时,就在锅炉内沉淀下来,蒸发量越大,运行时间越长,沉淀物就越多。为防止由于水垢、水渣而引起锅炉损坏,必须保证炉水质,应对炉水进行排污,一般用户在化验条件尚不完备时,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,例如每天或每班排污一次等。

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:

①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,排污时应注意:

.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。

.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,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开,防止另一台锅炉的水倒流。

②排污应在低负荷、高水位时进行。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,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内水位25~50毫米范围为宜。

③假如排污管端不是通到排污箱或排污井内,并且没有保护设备,则必须在确实知道靠近排污管处没有人时才可进行排污,以免在排污时发生意外事故。

④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:

每台锅炉上装有二只排污阀,排污时首先将第二只(离锅炉远的一只)全开,然后微开第一只排污阀(距锅炉最近一只)以便预热管道,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第一只排污阀,排污完毕必须缓缓关小第一排污阀,关闭后再关第二只排污阀,如此操作的目的,是用第一只排污,以保持第一只渗漏时,仍可使用第二只控制排污。排污时如发现排污管内有冲击声,即应将第一只排污阀关小直到冲击声消失为止,然后再缓缓开大,排污不宜连续进行,以免影响水循环。

⑤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,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,检查方法是:关闭第一只排污阀,过一些时间后,在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,若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。

⑼正常操作

①必须不断地根据用汽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和调整燃烧室的运行工况,保证锅炉汽压的稳定,用汽部门应与锅炉间加强联系,用汽量有变化时,最好能提前半小时通知锅炉间。

②锅炉和附件(包括管道、阀门、仪表)安全、灵敏、可靠。

③锅炉房清洁、整齐,灯光明亮。

④交接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,接得认真,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。

7锅炉启动

⑴接通电源,启动循环水泵后再启动燃烧器,燃烧器将按控制程序运行,首先在点火前按设定程序自动进行前扫气,以吹净炉膛内残余燃料,接着点小火、大火,锅炉正常燃烧;

⑵锅炉正常燃烧后,炉水温度逐渐上升,检查排污阀、泄放管路,如果阀门后的管路是冷的,表示这些阀门没有泄露;

⑶温度调节器整定值应正确,燃烧状态良好。

8自动控制系统说明

该燃油气锅炉,采用技术性能良好的全自动燃烧器作为主要燃烧设备,该燃烧器的燃烧程序由较先进的燃烧程序控制器控制,能实现锅炉正常燃烧所必需的各种功能,能在正常状态、事故状态及非常情况下,自动实施保护性停炉,配以相应的水位控制器、压力调节器,实现高低水位指示,超压指示、调节,保证水位在正常范围内波动,蒸汽压力在允许压力波动范围内,在水位极低,超压时实现保护性停止指示。

⑴基本操作:

接通电源,按“启动”键,控制器打开,蜂鸣器声响,数码显示窗显示蒸汽压力。

按“启动”键,运行指示灯亮,控制器按所选控制要求进行工作。

按“停止”键,运行指示灯熄灭,控制器停止运行。

⑵设定操作:

按“设定”键,设定指示灯亮,指示进入设定状态,同时设定值指示灯亮,按“+”、“-”键可进行修改。

①现在时间:

②当前时间,使用24小时制,此项设置修改时立即生效。

③启动时间:当现在时间达到启动时间时锅炉进入运行状态。

④停止时间:当现在时间达到停止时间时锅炉停止运行。

⑶指示状态:

①当水泵工作运行时、处于自动状态时“自动”信号灯亮,处于手动状态时“手动”信号灯亮,用绿色指示灯指示。

②高水位,大火燃烧,小火燃烧等状态用黄色指示灯指示。

③低水位、极低水位,超压、燃烧器失灵等状态用红色指示灯指示。

全自动控制器开启后既不断的对压力传感器、水位电源、燃油气压力设定值进行检测。时刻对压力传感器、水位电源、燃油气和自身电路进行检测,发现问题立即报警并停炉保护,控制器自动显示故障点,机内发出报警声响。

9锅炉维修与保养

⑴锅炉的给水必须经过合格的处理,这是延长锅炉寿命,保证运行安全的重要事项。锅炉给水应符合GB/T1576-2008《工业锅炉水质》的有关要求(见附表);

⑵为排除锅炉底部的沉渣、污泥以及降低炉水温度,需要定期进行排污操作,每天(每班)至少一次,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因污物影响而有泄漏现象;如有则必须予以排除;

⑶烟管积灰后,将导致排烟温度升高,从而使锅炉的效率降低,使燃料的消耗增加,故应定期打开前后门盖,刷除或吹除烟管积灰;

⑷燃油供给系统的滤清器必须定期清洗,滤清器应根据油质情况制定清洗时间,确定清洗周期;燃气管道上的过滤阀也应每月清洗一次;

⑸为防止锅炉受热面结垢而影响锅炉寿命,应定期打开手孔盖,检查结垢情况及腐蚀情况,清除水垢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;

⑹燃烧器及自动控制系统应按各自的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。

10停炉

锅炉停炉一般分三种情况:

①遇到星期日或其它情况,短期内不用蒸汽时应暂时停炉。

②为清洁、检查或修理,须将炉水放出时应完全停炉。

③遇到特殊情况,为安全可靠其见,应紧急停炉。

上述三种停炉由于情况不同,要求亦不同,分别说明如下:

.临时停炉

当锅炉处于正常运行燃烧正常时,由于短时不用蒸汽或发生故障,此时关闭燃烧器即可。如在1~2小时内还无法解除故障时,应根据情况按暂时停炉处理,继续排除故障。

.暂时停炉

停炉2小时之内,无法恢复运行时,即为暂时修炉。

.完全停炉:

完全停炉应该是有计划的,一般运行1~3个月应停炉一次,停炉时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。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后,待炉水逐渐冷却到70℃以下时,才可把炉水放出。这时须先将安全阀抬起,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,如须缩短冷却时间,亦可通过给水管道放入冷水,同时通过排污管道放出热水,但水位不得低于正常水位。炉水放完后,开启人孔、手孔,用清水冲洗水污。

.紧急停炉:

锅炉运行中,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紧急停炉,并通知有关部门。

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;

②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,但水位仍继续下降;

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(满水),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;

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,不能向锅炉进水;

⑤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;

⑥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;

⑦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;。

⑧燃烧设备损坏,炉墙倒塌或锅炉钩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;

⑨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。

11锅炉的停炉保养

锅炉在停炉之后,为防止锅内腐蚀,必须进行保养:

短期保养:可采用湿保养法;即停炉后,将炉水加满,将空气全部排出(但若有冰冻可能,不宜采用此法)。

长期保养:可采用干保养法,即停炉后将炉水放掉,打开下部手孔,吹干锅内积水,并通过下部手孔处,投入干燥剂,且应定期更换,开始可每月检查更换一次,以后可三个月一次。但应注意,在锅炉启用前,务必取出全部干燥剂。

12受压元件的检查和水压试验

组装锅炉待受压元件焊接完毕后,或锅炉受压元件大修后,应做水压试验。试验压力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蒸发器试验压力

   

蒸发器工作压力P

      

蒸发器

0.8MPa

1.5P但不小于0.2MPa

蒸发器

0.81.6MPa

P+0.4MPa

蒸发器

1.6MPa

1.25P

注:试验压力值见相应锅炉总图或锅炉本体图中技术要求的说明。

⑴根据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6),锅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就应对各受压元件进行外观检查和超压试验:

①新装、改装和移装后。

②停止运行一年以上,需要恢复运行时。

③受压元件重大修理后。

④根据锅炉运行情况,对设备状态怀疑必须进行检查时。

⑵检验前应使锅炉完全停炉。彻底清除内部水垢,外部烟灰、烟尘,检查重点如下:

①锅筒的焊缝是否正常,有无渗漏情况。

②锅炉钢板内外有无腐蚀、起槽、变形等现象。

③受热管有无变形,管端与封头、胆体、焊缝处有无裂纹。

④给水管、排污管和锅筒扳边连接处有无疑点。

⑶如腐蚀严重,应做水压试验,做水压试验前还应做强度计算。

⑷水压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:

①锅炉充水后,金属表面如有结露,应予以消除。

②锅炉进行水压试验时,水压应缓慢地升降。当水压升到工作压力时,应暂停升压,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,然后再升压到试验压力。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20分钟,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,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。

水压试验应在周围气温高于5℃时进行,低于5℃时必须有防冻措施 。水压试验用的水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的温度以防锅炉表面结露,但也不宜温度过高以防止汽化和过大的温差应力,一般为20-70℃。

⑸水压试验步骤:

①水压试验时,进水温度应保持在20~70℃左右,温度过低会使锅炉外壁凝有露水,与发生渗水等不严密情况而混淆不清,增加检查困难;温度太高水滴易蒸发,使渗漏处不被发现。

②水上满后,逐渐升高压力进行一次严密性检查,必要时紧一次法兰、人孔门和手孔盖的螺母。

③水压试验时,水压应缓慢上升,当水压上升到额定蒸汽压力时,应暂停升压,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。然后再升压到试验压力,保持20分钟,若压力没有下降,降至额定蒸汽压力时进行检查。

④发现任何情况都应做上记录,以便降低到大气压力时进行修理。

⑹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情况,即认为合格:

①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。

②当降到工作压力后胀口处不滴水珠

③水压试验后,没有发现残余变形。

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:

①严格禁止压力超过0.1MPa时紧法兰螺栓。

②在水压试验时应有特别标志,避免人多嘈杂情况下发生危险。

③在压力试验时不得站在法兰及阀门的正前面。

13并汽

并汽,对有一台以上的锅炉,在蒸汽管道可以由其他锅炉送来蒸汽,要将该锅炉蒸汽并和的过程称为并汽。其操作要求如下。

并汽前的操作,将主汽阀旁通阀均关闭,直到锅炉压力接近管道压力时,可开启主汽阀的旁通阀,并汽前应使锅炉压力略低于蒸汽母管气压,以免并汽时气压突降引起锅水急剧蒸发。应使锅炉水位处于最低安全水位,以免并汽时蒸汽带水。并汽前对蒸汽进行分析,蒸汽品质应合格。并汽前应先开并汽阀的旁路阀、并汽阀前疏水阀,并汽前应严密注意气压、气温及水位的变化。

当小型锅炉主汽阀不装旁通阀时,可先将主汽阀稍开一些,待暖管后再缓缓开足主汽阀。主汽阀开足后应倒回半圈,以免长时间受热后卡死,关不动。

通气前,蒸汽总管上的疏水阀应全部打开,以便将管内存水放尽。并汽前,可以将靠近锅炉的一只疏水阀开启,以便排除开主汽阀时所带出的水份。在通气之前,锅炉水位应略低一些,以防止开主汽阀时大量蒸汽输出而引起汽水共腾。在主汽阀开启后,就不断送出蒸汽,水位表中的水位会逐渐下降,这时就要开始进水,进水时可以关闭冷凝器旁通烟道或再循环管,使给水经过冷凝器进入锅炉。同时要打开表面排污阀进行表面排污。

并汽后的操作,并汽后开启冷凝器的烟道挡板,关闭冷凝器旁路烟道挡板。无旁路烟道的锅炉,关闭冷凝器再循环管的阀门,使冷凝器正常运行。打开连续排污阀。在锅炉达到70%额定负荷,水位正常时,给水和燃烧的自动调整装置投入运行。

最后对所有的阀表应再进行一次检查,并对水位计,压力表核对一下。此外,还要试一下高低水位警报器。自动给水装置和流量计,方可投入运行。

14附注

锅炉水质要求应符合GB/T1576-2008《工业锅炉水质》的有关规定。

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要求见下表:

⑴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:

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/h,并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.3MPa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可以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,但加药后的汽、水质量不得影响生产和生活,其给水和锅水水质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。

水样

项目

标准值

水样

项目

标准值

给水

浊度/FTU

20.0

锅水

全碱度/mmol/L

8.0~26.0

硬度/mmol/L

4.0

酚酞碱度/mmol/L

6.0~18.0

PH值(25

7.0~10.0

PH值(25

10.0~12.0

溶解氧mg/L

溶解固形物(mg/L)

5.0×103

/mg/L

2.0

磷酸根a  (mg/L)

10.0~50.0

1:单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,锅炉受热面平均结垢速率不得大于0.5mm/a

2: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4t/h,并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.3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同时采用锅外水处理和锅内加药处理时,给水和锅内水质可参照本表的规定。

3:硬度、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的浓度。

适用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。采用其它阻垢剂时,阻垢剂残余量应符合药剂生产厂规定的指标。


采用锅外水处理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(额定蒸汽压力P1.0MPa):

项目

额定蒸汽压力/MPa

≤1.0

项目

额定蒸汽压力/MPa

≤1.0

补给水类型

软化水

除盐水

补给水类型

软化水

除盐水

给水

浊度/FTU

5.0

2.0

锅水

全碱度b/mmol/L

无过热器

6.0~26.0

10.0

有过热器

-

-

硬度/mmol/L

0.030

0.030

酚酞碱度/mmol/L

无过热器

4.0~18.0

6.0

有过热器

-

-

PH值(25

7.0~9.0

8.0~9.5

PH值(25

10.0~12.0

10.0~12.0

溶解氧a  mg/L

0.10

0.10

溶解固形物mg/L

无过热器

4.0×103

4.0×103

有过热器

-

-

/mg/L

2.0

2.0

磷酸根e  (mg/L)

-

-

全铁/mg/L

0.30

0.30

亚硫酸根(mg/L)

-

-

电导率(25/(μS/cm

-

-

相对碱度e

0.20

0.20

1: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,蒸汽质量应执行GB12145规定的额定蒸汽压力3.8MPa~5.8MPa汽包炉标准。

2:硬度、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的浓度。

3:停(备)用锅炉启动时,锅炉的浓缩倍率达到正常后,锅水的水质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。

溶解氧控制值适用于经过除氧装置处理后的给水。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 t/h的锅炉,给水应除氧。额定蒸发量小于10 t/h的锅炉如果发现局部氧腐蚀,也应采取除氧措施。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或等于0.050 mg/L

对蒸汽质量要求不高,并且无过热器的锅炉,锅水全碱度上限值可适当放宽,但放宽后锅水的PH值(25℃)不应超过上限。

适用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。采用其它阻垢剂时,阻垢剂残余量应符合药剂生产厂规定的指标。

d适用于给水加亚硫酸盐除氧剂。采用其它除氧剂时,除氧剂残余量应符合药剂生产厂规定的指标。

全焊接结构锅炉,可不控制相对碱度。


采用锅外水处理的自然循环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水质(额定蒸汽压力1.0P1.6MPa):

项目

额定蒸汽压力/MPa

1.0<P≤1.6

项目

额定蒸汽压力/MPa

1.0<P≤1.6

补给水类型

软化水

除盐水

补给水类型

软化水

除盐水

给水

浊度/FTU

5.0

2.0

锅水

全碱度b/mmol/L

无过热器

6.0~24.0

10.0

有过热器

14.0

10.0

硬度/mmol/L

0.030

0.030

酚酞碱度/mmol/L

无过热器

4.0~16.0

6.0

有过热器

10.0

6.0

PH值(25

7.0~9.0

8.0~9.5

PH值(25

10.0~12.0

10.0~12.0

溶解氧a  mg/L

0.10

0.050

溶解固形物mg/L

无过热器

3.5×103

3.5×103

有过热器

3.0×103

3.0×103

/mg/L

2.0

2.0

磷酸根e  (mg/L)

10.0~30.0

10.0~30.0

全铁/mg/L

0.30

0.30

亚硫酸根(mg/L)

10.0~30.0

10.0~30.0

电导率(25/(μS/cm

≤5.5×102

≤1.1×102

相对碱度e

0.20

0.20